概况/通過信件投票的選票/投票中心及選票投放地點/投票技術/選民選舉數據/“我已投票” 的數字貼紙/財政影響/總結

概况

州參議院第450號法案,也稱“加州選民選擇法案(VCA)”,於2016年9月29日簽署成為法律,授權包括聖馬刁縣(San Mateo County)在內的14個縣,在2018年實行全部郵寄選票/投票中心模式。該法案是廣泛合作改革選舉的一部份,旨在提升選民的參與和投票率,增加選民投票途徑,從根本上改變聖馬刁縣(San Mateo County)和其它參與選區的選舉方式。

聖馬刁縣(San Mateo County)一直位於加州全部郵寄投票的前列,本縣登記選民中,超過67%選擇成為永久郵寄投票選民。VCA的通過,受到聖馬刁縣(San Mateo County)2015年11月3日成功舉行全部郵寄投票選舉的影響,那次選舉獲得州眾議院2028號法案的授權。2028號法案向州議會以及州務卿報告中列舉的許多建議和方法,都被納入了VCA。

VCA要求本縣首席選舉官擬訂選舉管理計劃(EAP)草案,並在徵詢公眾意見後,根據新法律,為選舉管理而修訂選舉管理計劃。該修訂草案是和我們的社區合作夥伴,以及相關人士合作協商努力完成的。我們在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6日以及2018年1月18日,為說少數族裔語言選民、殘障選民和公眾舉行了公聽會,會上得到的許多建議,也列入了選舉管理計劃修訂草案。

EAP修訂草案公佈後,公眾已經在2018年3月15日之前的14天,對EAP修訂草案發表意見。14天評論期結束後,本縣的EAP最終版已經會通過並呈交州務卿批准。

為了努力不斷改進VCA選舉模式,法律要求首席選舉官在第一次選舉後兩年,以及之後每四年,舉行更多的公聽會,用以考慮修正EAP。

在接下來的幾頁,EAP概述了郵寄投票選舉的程序、投票中心和選票投遞地點的建議位置,以及將佈署在投票中心的選舉技術。我們的選民教育和外展計劃也列入了EAP。

郵寄選票投票

據VCA模式,所有登記選民在選舉日之前29天開始收到郵寄來的選票,其中包括郵資已付的回郵信封以寄回選票。選民也可要求英語之外其它語言的選票。殘障選民以及海外選民、軍人、軍人配偶可以利用聖馬刁縣(San Mateo County)的無障礙郵寄投票系統,該系統允許合格選民透過個人電腦上屏幕可讀格式的選票投票。

投票中心暨選票投遞地點

VCA為全縣投票中心以及選票投遞地點的位置,制定了詳細的規範和格式。法律要求,投票中心以及選票投遞地點可供殘障選民無障礙使用,並鄰近人口聚居中心、公共交通以及低收入、使用少數族裔語言的社區。

投票中心以及選票投遞地點的選擇,是徵求了聖馬刁縣(San Mateo County)投票無障礙諮詢委員會(VAAC)以及語言無障礙諮詢委員會(LAAC)的意見後決定的。還利用了地理信息系統(GIS)的地圖軟體,以及人口統計局的資料,以確定這些地點最接近選民。

投票中心:投票中心的運作將和投票站運作相同,讓選民可以親自前來投票,無論是紙上投票,還是eSlate電子投票,或無障礙投票。不同的是,選民可以在縣內任何一個投票中心投票,選民也在任何投票中心登記投票或更新他們的登記。選民在登記截止日(投票日之前15天)還未登記的話,可以於選舉日之前,在任何一個投票中心有條件登記(CVR)並投票。除了這些考慮因素,可能的投票中心必須有足夠的空間放置投票設備,並可在選舉期間使用。

投票中心的虛擬私人網路(VPN),將和縣選舉管理系統(EMS)安全連接,使投票中心的工作人員可隨時查證每位選民的投票資格。

投票中心將至少配備10台eSlate電子投票機,包括三台無障礙投票機。所有投票中心都符合美國殘障人保護法(ADA)規定,選舉工作人員將在現場協助有特殊需要的選民。

將執行安全及應變計劃,防止投票中斷,並保證選舉正確無誤舉行。當投票中心關閉,現場及其設備,將由經過測試並已設置的安全保護程序來保護,如使用密封帶、安全藏匿設備。投票中心的平面圖已在附頁中。

投票中心的開放程序:隨著選舉越來越近,投票中心數量越來越多,投票中心將按日期順序開放。在選舉日前29天,縣政府將一如過往,繼續在南舊金山市、聖馬刁市和紅木城開設三個投票中心。另在東帕洛亞圖市,增設一個29天投票中心。在選舉日前10天,還將新增投票中心。而在投票日前三天,投票中心將全面運作。

加州選民選擇法(VCA)已為全縣各投票中心的地點決定了下列開放程序。下列數字由2018年6月選舉的39 萬名登記選民為基數而計算出來:

選舉之前的天數

每個投票中心得登記選民人數​

向大眾開放的投票中心數目

10

5萬

8

3

1萬

39

選舉日之前10天開始,所有投票中心每天至少開放8小時,早上9時至下午5時,包括週末和假日。選舉日當天上午7時至晚上8時開放。

每個投票中心計劃配備三至四位投票中心代表(VCR)。本縣也將盡力為每個投票中心聘請一位說西班牙語和一位說中文的選舉工作者 ,以提供語言協助。如果某個投票中心鄰近一個有其它語言需要的選區,縣政府將盡力招募一位該語言流利的投票中心代表(VCR),或以其它方法提供語言協助。

選票投遞箱:全縣每1萬5千名登記選民,至少要有一個選票投遞箱,2018年6月5日的選舉,預計將有26個選票投遞箱。這些選票投遞箱,最晚在選舉前28天開始使用,並在正常上班時間開放。而在聖馬刁市40 Tower Road的登記註冊與選務處大樓外的選票投遞箱,以及在戴利城,東帕洛阿爾托和佩斯卡德羅附加地點的選票投遞箱,將會每天24 小時開放。

聖馬刁縣(San Mateo County)的20個城市及政府大樓 ,將設有上鎖的選票箱,在上班時間供選民投遞選票。選民也可在投票中心、郵局和USPS的郵箱投下選票。

規劃中的投票中心以及選票投遞箱的地點名單,還有投票中心和選票投遞箱位置圖,已在附頁中。投票中心和/或投票投遞地點可能會發生變化。

投票技術

本縣投票技術由兩個主要部份組成,選民登記和投票製表。這兩個系統完全分開。投票製表系統是一個封閉系統,和網路沒有任何關聯。

為2018年6月5日的選舉,縣政府將在所有的投票中心,佈署現有的Hart InterCivic電子投票系統和eSlate電子投票機。每台投票機都附有選民書面驗證列印系統(VVPAT),在選民完成投票之前,系統可印出選票的書面記錄,選民可查對紙上記錄是否和他/她的電子投票相吻和。書面記錄保存在投票機中。

每個投票中心的電腦網將透過加密的VPN,和縣選舉管理系統(EMS)連接。因為安全的理由,這些電腦將無法連接其他網路或使用電郵。縣選舉管理系統(EMS)和州政府、加州投票(VoteCal)管理的其它選民登記資料庫相連,投票中心工作人員可因此獲得選民登記資料,隨時了解每位選民的登記及投票狀況。這個安全的系統於2015年11月3日的全部郵寄投票選舉時啟用。

本縣選舉也將首次使用即時選票打印機,以滿足不同選區選民對選票的特別需求。此外,該打印機也把購買和印製額外選票的需求降至最低。因為有不同的選區,有時需要額外的選票。

選民選舉數據

隨著VCA模式的實施,本縣將以電子格式維持一個不斷更新的選民統計,相關選民在選舉中心完成了下列任何一個行為:

  • 登記投票或更新其登記
  • 收到並用臨時選票或替代選票投票
  • 使用投票中心的設備投票

根據VCA第七條款規定,至少在選舉之前10天,開始提供這些信息。

轉換為全郵寄投票/投票中心模式,將使更多登記選民要求了解,是否已提前投票或送回郵寄選票(VBM)。在每個選舉週期中,競選活動和其他團體經常要求這些信息,以就即將進行的選舉和選民溝通。

為滿足這些要求,本縣將在選舉前至少10天透過電子方式,向候選人和競選活動提供全縣郵寄投票和提前投票的累計報告。候選人和競選活動可透過訂閱,獲取新的相關信息。

競選活動如要獲取為其地區量身定制的VBM數據,須支付登記註冊與選務處通常收取的數據費。

電子化“我已投票”貼紙

選舉日最受歡迎並且選民最常索要的紀念品就是我們的“我已投票”貼紙。它大方表彰選民參加了選舉。“我已投票”貼紙是如此的受歡迎,我們很多永久VBM選民都會特地到投票中心去投遞選票,以獲得貼紙。

鑒於“我已投票”貼紙的受歡迎程度,本縣將開發電子化的“我已投票”的貼紙。貼紙可以複製和粘貼到選民的社交網頁,並包含在他們網上的電子簽名裡面。選民由此向世界展示他們是活躍的選民並且已經在選舉中投票。電子化“我已投票”貼紙也會辨認出選民曾經投票的年數。我們將推出一面獨特的旗幟,以顯示選民在聖馬刁縣(San Mateo County)已登記並連續投票的年數。這將大方表揚選民多年來一直參與民主進程。

電子化“我已投票”的貼紙可以通過www.smcacre.org網站上的“Check my Registration(查詢我的登記)/ Access my Election Materials(前往我的選舉材料)/ View My Voter Information Pamphlet(查看我的選民資料手冊)/ Track My Ballot(追蹤我的選票)”分頁鏈接找到。

財政影響

VCA和其相關立法授權可帶來的財政影響目前尚不明確。

2018年6月5日舉行的全州直接初選將是創新的。無論是全新的全郵寄選票/投票中心模式,還是新的選舉法,都將於2018年6月的選舉全面實施。在一場重大的州長初選同時推行這些新的法律,有可能會帶來全州各縣選舉成本增加的綜合效應。但從正面來看,隨著時間的推移,VCA應該能夠減少推行新法所帶來的許多額外費用。

我們尤為擔心會影響選舉成本的是推行參議院415號法案(SB 415),即加州選民參與權利法。SB 415將在2022年或之前把奇數年進行選舉的選區轉化至偶數年進行選舉。這會令參加2018年11月選舉的選區數目明顯增加。改變也將引致偶數年份的選舉數量大增,並因而產生更厚的樣本選票手冊;更長、更復雜的正式選票;以及更多的選票樣式。

AB 1436有條件選民登記法和AB 1461 駕車選民法將增加選民登記和親自前往投票中心的選民數目。新選民的湧入將增加選舉管理的成本。

此外,VCA本身會有初始費用,短期內可能會增加選舉支出。投票中心的開放時間將更長並且由每小時工資比傳統的選票站工作人員更高的縣工作人員當值。VCR還需要額外的培訓來管理投票中心的複雜運作和技術需求。要在投票中心和縣選民登記數據庫之間建立多個安全連接, 也將由新設備、設置、測試和支援增加支出。我們預計這些成本最終將因為投票機數量,人力和資本支出的大幅減少而被抵消。選民也會越來越熟悉新的選舉模式,進而將來選舉只需少量的外展和選民教育,進一步降低支出。

總結

加州選民選擇法是具有標誌性意義的立法,並將徹底改變加州的選舉方式。聖馬刁縣(San Mateo County)於2015年11月3日全縣本地統一全郵寄選舉的成功經驗,為我們在VCA的全郵寄選票/投票中心選舉模式下成功進行選舉提供了獨特的基礎。成功推行新的選舉模式為本縣的選民和參與選區帶來很多好處和機會。校區、市政府和特別地區都受益於新的全郵寄投票/投票中心選舉模式所帶來的效率提高和可結算成本減少。新的選舉模式將有助於提升選民的參與、為殘疾選民提供更多的便利、改善我們的投票系統和技術以及加強我們的選舉基礎設施保安。

隨著加州選民選擇法的成功推行,聖馬刁縣(San Mateo County)期待延續我們卓越和創新的傳統。